國發明電〔2020〕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已經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
2020年2月21日
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為指導落實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要求,推動企事業單位穩步有序復工復產,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強員工健康監測
(一)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各單位要切實掌握員工流動情況,按照當地要求分區分類進行健康管理,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實行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處在隔離期間和入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應每日進行2次體溫檢測。及時掌握缺勤人員健康狀況。
(二)實行健康狀況報告。各單位要設立可疑癥狀報告電話,員工出現發熱、呼吸道癥狀時,要及時向本單位如實報告。要每天匯總員工健康狀況,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二、做好工作場所防控
(三)加強進出人員登記管理。各單位要指派專人對進出單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進行嚴格管理。使用指紋考勤機的單位應暫時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對進出人員進行登記。員工每次進入單位或廠區時,應在入口處檢測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要盡量減少非本單位人員進入,確因工作需要的,應檢測體溫,并詢問來源地、工作單位、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符合要求方可進入。
(四)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各單位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室溫因通風有所降低,應提醒工作人員適當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調,應當確保供風安全充足,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調時應當關閉回風通道。
(五)保障洗手等設施正常運行。工作場所應設置洗手設備,洗手、噴淋設施應保持正常運行。如無洗手設備,應配備免洗消毒用品。
(六)做好工作和生活場所清潔消毒。工作場所、食堂、電梯、衛生間、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區域及相關物品,應由專人負責定期消毒。電梯按鈕、門把手等頻繁接觸部位應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七)減少員工聚集和集體活動。引導員工在使用通道、電梯、樓梯、吸煙區時有序排隊,保持適當間距,吸煙時不與他人交談。減少召開會議,需要開的會議要縮短時間、控制規模,保持會議室空氣流通,提倡召開視頻或電話會議。員工集體宿舍原則上每間不超過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居家辦公方式。
(八)加強員工集體用餐管理。適當延長食堂供餐時間,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強循環使用餐具清潔消毒,不具備消毒條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員工用餐時應避免面對面就坐,不與他人交談。
(九)做好醫務服務。設立醫務室的單位要調配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配合疾控部門規范開展隔離觀察與追蹤管理。未設立醫務室的單位應當就近與醫療機構建立聯系,確保員工及時得到救治或醫療服務。關心關愛員工心理健康,及時疏解心理壓力。
(十)規范垃圾收集處理。在公共區域設置口罩專用回收箱,加強垃圾箱清潔,定期進行消毒處理。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并清運。
三、指導員工個人防護
(十一)強化防控宣傳教育。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治知識科普宣傳,使員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識、掌握防護要點、增強防護意識、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二)落實個人防護要求。員工要減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在人員密集場所應按照《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和使用技術指引》要求,正確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品。養成勤洗手習慣,打噴嚏或咳嗽時要用紙巾、手絹、衣袖等遮擋,倡導合理膳食、適量運動、規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做好異常情況處置
(十三)明確單位防控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單位內部疫情防控組織體系,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
(十四)設立隔離觀察區域。當員工出現可疑癥狀時,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并報告當地疾控部門,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安排員工就近就醫。
(十五)封閉相關區域并進行消毒。發現可疑癥狀員工后,立即隔離其工作崗位和宿舍,并根據醫學觀察情況進一步封閉其所在的辦公室、車間等辦公單元以及員工宿舍樓等生活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同時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活動場所及使用物品進行消毒。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密切接觸者防控措施。
(十六)做好發現病例后的應對處置。已發現病例的單位,要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策略,加強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單位,要實施內防蔓延、外防輸出的防控策略,根據疫情嚴重程度,暫時關閉工作場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