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綠勘協【2020】2號
各相關單位:
為激發廣大工程勘察設計人員的責任感與榮譽感,引導激勵勘察設計人員勇于創新、積極探索的精神,為社會提供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俱佳的優秀勘察設計成果,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度合肥市優秀勘察設計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合肥市優秀勘察設計先進個人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名額一般不超過20名,具體評選名額和分配根據申報的人員數量、各行業(勘察、建筑、工業、交通水利市政(園林))完成的勘察設計產值、技術人員數量、科技進步水平和申報情況由合肥市優秀勘察設計先進個人領導小組確定。
二、評選條件
(一)申報人所在單位必須是在合肥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勘察設計企業;
(二)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正確的政治觀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三)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工程勘察設計領域取得顯著成績,為市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相關專業領域的技術帶頭人,在我市行業內享有一定聲譽;
(四)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設計工作(含相關專業研究生就讀期間)15年以上(滿足本辦法第七條者可適當放寬),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國家已實施執業注冊制度的專業還須具有相應的執業注冊資格;
(五)年齡不超過65周歲(以評選當年12月31日為計算截止日期)
(六)主持(指擔任專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過本行業至少3項大型或2項大型3中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或設計;獲得過省級(部行業)優秀工程勘察設計二等獎或省級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以上獎項。
(七)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學術專著,在國家級或省級期刊(學術會議)上發表過學術(技術)論文兩篇或在核心刊物發表過1篇論文,或參編過1項省級工程建設標準或(行業)標準設計。
三、評選方式
合肥市優秀勘察設計先進個人評選分為程序性初核、分類型初評及綜合評選3個階段。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勘察設計先進個人須按要求填報申報表(見附件2)。
(二)申報材料(含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等)一式兩份,一律采用A4紙,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三)請有關單位認真做好申報、推薦工作,于2020年3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我會秘書處,并請同時提交申報表的電子版。
(四)申報材料報送地址:合肥市瑤海區銅陵北路569號2樓,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
聯系人:劉從、王娟
聯系電話: 0551-62655262、62638005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