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合肥市委關于制定合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十三五”期間合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并作為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是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市人民共同奮斗的行動綱領。
第七章 堅持綠色低碳,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
實施生態優先戰略,深入實施水環境治理、森林增長、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棄物綜合整治“四大專項行動”,加快推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綠色轉型,著力實現“有山皆綠、是水則清、四季花香、處處鳥鳴”,以巢湖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為統攬,打造城湖共生、獨具魅力的美麗城市。
第一節 提升巢湖流域綜合治理水平
創新治湖理念。突出“生態優先、城湖共生”理念,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連通、凈化、減負、復蘇,推進引江濟巢、污泥處置、污水處理、污染控制、生態修復等工程建設,實現巢湖水環境持續改善。實施保護性開發,融城市開發、村鎮建設、產業發展、流域防洪、水土保持、水環境治理、水資源利用、內河航運等為一體,推進原生態保護和可持續開發。推進關鍵技術創新,加快水污染防治新技術、新成果應用。充分利用湖光山色和溫泉、濕地、歷史文化等資源,重點開發以健康、休閑、度假、水上運動等為特色的環湖旅游產業帶,全力打造環巢湖國家旅游休閑區。
強化水污染治理。繼續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合作,加快實施巢湖生態綜合治理工程。積極實施COD、TP、TN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執行比一級A更嚴格的排放標準。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開展農田尾水生態攔截工程,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加強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鼓勵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監控重點行業按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要求持續開展清潔生產。推進園區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削減工業排污量。到2020年,力爭巢湖水質和入湖主要河流達標率大幅提升,部分水域及支系河流氨氮和總磷等主要指標基本達到III—IV類水平。
推進引江濟巢和小流域治理。大力實施“引江濟巢”工程,補充巢湖流域水資源,提升防洪抗旱應急能力。加快推進兆西河、白石天河等河道整治工程,構筑第二條通江航道;實施裕溪河改造提升工程,提高合裕線航道通航能力。全面實施入湖河道小流域治理,科學劃分治理單元,強化“山水田林路村”綜合整治,推進河道清淤、立體化生態修復和城鄉水系河湖連通工程,不斷提升巢湖流域水質和水體資源功能。到2020年,小流域治理累計投資500億元。
構筑濕地生態屏障。圍繞構建完整的巢湖梯級濕地體系,修復巢湖沿岸濕地,提升巢湖水體自凈能力,到2020年,完成巢湖生態濕地修復面積2000公頃。沿湖岸線生態化率達到70%;加快城市游憩型濕地保護和建設;加快鄉村濕地保護和建設(河流、溝渠、池塘、農田等),減少面源入湖污染;建設污水凈化型濕地,深度處理城鎮污水處理廠(設施)尾水。通過多種濕地類型建設,逐步形成適宜動植物群落棲息的生態屏障。
第二節 加快生態園林城市建設
構筑綠色生態格局。深入推進“五森工程”,合理利用現有森林資源以及河流水系與廊道,建立完整的生態框架、綠色廊道和系統化、網絡化的綠地系統,構筑與城市空間有機契合、特色鮮明的綠色生態格局。對環巢湖生態示范區、江淮分水嶺脊線、水源地保護區、新橋機場周邊、高速公路沿線等城市生態具有決定性影響區域,開展植樹造林,構筑森林生態屏障;突出以城鄉道路、水系和農田為框架支撐,合理布局,實現“路網、水網、林網”融合發展,著力打造林帶穿境、縱橫交錯、層次多樣的“城鄉綠廊”,完善森林生態網絡。突出“森林城鎮、森林村莊”創建,實現分布合理的綠色生態斑塊。到2020年,累計新增造林面積25萬畝。
美化城市生態景觀。圍繞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以“增加綠量、提升品質”為主線,推進精品公園、游園和街頭綠地建設。注重景觀特色,打造綠化景觀示范路,構建綠色低碳出行網絡。完善城市水系、高壓走廊和繞城高速、出城公路等生態景觀帶、隔離帶和綠蔭廊道建設,加快建設慢行綠道、綠蔭車場、屋頂綠化、景觀陽臺等多元綠色空間。推進節水型、集水型綠地建設。加強市域郊野公園與市區綜合公園的綠色廊道溝通,構建 “大公園”體系??茖W合理布局建設濕地公園。
加強礦區環境綜合整治。按照“統籌兼顧、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分類實施”原則,對肥東、巢湖、廬江等廢棄采石場、露采廢棄礦山實施恢復治理,防范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質災害,恢復山體自然景觀和礦山地質環境。開展磚瓦用黏土礦區整治與土地復墾,逐步恢復土地使用功能。
第三節 強化重點領域污染防治
加強工業廢氣治理。以“三廠兩塵兩氣”污染防治為重點,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強化污染源控制,淘汰水泥、鋼材等行業落后產能,對城區重污染企業全面實施搬遷改造。強化工業企業廢氣治理,推進燃煤發電機組全面脫硫、脫硝和水泥脫硝工程,全面實施除塵器提標改造,治理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加大空氣污染物監測力度,建立預警體系,有效緩解霧霾。
控制城市煙塵和油煙污染。切實加強道路交通、施工工地、料場、裸露地面等揚塵的污染控制。城區快速路、主次干道機掃率達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實現全密閉運輸,嚴格控制渣土在裝載、運輸和棄置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污染。整治餐飲油煙污染,推進餐廚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杜絕露天燃燒秸稈、廢棄物,規范處理生活垃圾。
治理機動車排氣污染。新增車輛全部達到國家現行新車注冊排放標準。綜合防治機動車污染,全面淘汰黃標車及國家強制要求淘汰的老舊車型。提升油品質量,加強加油站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的回收治理。實施清潔能源普及計劃,鼓勵發展背壓式熱電聯產和余熱、余壓發電綜合利用。加快推進“氣化合肥”,淘汰污染嚴重、分散的小燃煤鍋爐。實施綠色交通工程,倡導綠色低碳出行,城區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比例達到100%。鼓勵支持市民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
有效控制城市環境噪聲。實施重點路段降噪工程,有效治理工業、交通、施工與社會等各類噪聲污染源,全面實施城區二環內機動車禁鳴。強化對居住區、辦公區、學校、醫院等周邊環境的噪聲控制,創建安靜居住小區。
切實處置固體廢棄物。重視和解決重金屬、有機毒物等新型污染。完善固體廢棄物收運處置系統,確保醫療、化學等有毒危險固體廢棄物實行專業收集、專線清運和集中處置,擴建吳山危險固體廢棄物處置中心,規劃建設第二座危險固體廢棄物處置中心,實現危險固體廢棄物全收集、全處理。加強電子廢物監管,不斷提升電子廢物回收和處置能力。新建、擴建肥東、廬江等生活垃圾填埋場,完善市、區縣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到2020年底,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
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強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以基本農田、重要農產品產地、特色農產品基地為監管重點,開展農用土壤環境監測、評估與安全性劃分,建立污染土壤風險評估制度。引導支持重金屬污染土壤的治理技術研究,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
第四節 建設低碳城市
節約利用資源。推進節能降耗。嚴格控制高能耗產業過快增長,加快推動電力、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節能改造和能源回收再利用,大力發展消耗少、效益高的綠色產業。強化建筑節能管理,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65%的節能標準。加快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交通節能。節約集約用地。深入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市建設,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的管控和引導。盤活現有土地存量,加大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強化土地資源需求管理,深化“雙向約束”,加大閑置土地清理力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開發強度和產出效益。強化節約用水。全面創建節水型社會,萬元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降到12立方米,各項節水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大力推廣農業高效節水灌溉技術,統籌農業節水減排。加強重點行業用水定額管理,支持高耗水企業節水技術改造,推進電力、鋼鐵、化工等行業采用先進水循環技術。提倡居民節約用水,大力推廣節水技術和產品,提高生活用水重復利用率。
加大資源綜合利用。加快廢舊物資回收系統建設,形成從回收、拆解、加工、利用一體化的再生資源產業鏈條,實現廢金屬、廢塑料、廢紙、廢輪胎、報廢汽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電池以及其他可利用再生資源的規范回收、資源聚集和規模高效利用,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回收率達到90%以上。加強對生產、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餐廚垃圾及余壓余熱回收利用,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積極推廣秸稈氣化燃料和固化成型燃料。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各類園區廢物交換利用、能源梯級利用、公共服務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努力提高主要資源產出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循環利用率。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申報國家級、省級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加快推進合肥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園建設,促進循環經濟集聚發展。以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為重點,加快發展農業循環經濟。
倡導低碳發展。發展低碳科技,加強與名校大所合作,建立低碳實驗室和低碳技術研發中心、研發基地,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低碳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鼓勵低碳設計,以設計為起點降低產品在制造、儲運、流通、消費、回收等環節的資源能源消耗,開展低碳產品認證。積極發展低碳農業,改造林相結構,發展碳匯林業。打造一批標桿性低碳社區,推進綠色學校、綠色辦公等行動計劃的實施。傳播普及低碳文化,倡導低碳生活方式,開展節能減碳全民行動。積極推進碳排放交易。
第五節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建立水環境常態治理機制。構建跨部門、跨區域的專項資源和資產保護、區域執法等管理機構,明確各部門責任、權力和利益,制定規則,區域聯動,規范管理。實施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理”。強化水環境執法,全面實行“河長制”,形成河流巡查長效機制??茖W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嚴格入河排污口的監管和審批,加強入河排污總量控制,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大環保財力轉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嚴格自然資源使用,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健全資源節約和污染防治制度。實行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管理,將節能降耗完成情況納入限批依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林地保護制度和礦產保護性開發制度,嚴格實施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放許可證管理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削減制度。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明確區域環境恢復治理主體的責任、義務和懲戒措施。探索資源環境損害鑒定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探索建立水權交易制度,積極開展排污權、節能量、碳排放交易試點。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和生態涵養資源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信息公開制度和監督制度??茖W劃定生態紅線管控區域,實行嚴格的紅線區域管理,構筑生態安全屏障。
完善生態統計和評價制度。逐步完善全社會能耗、排污等統計制度,開展全市和分行業、分區碳排放總量、能耗測算,規范資源產出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新建綠色建筑比例、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等生態文明指標統計。在政府目標評價體系中增設生態文明指標,并大幅增加考核權重。根據主體功能區定位,探索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鄉鎮取消地區生產總值等經濟指標考核,增加生態文明相關指標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