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設[2016]55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安徽省民用建筑節能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合肥市促進建筑節能發展若干規定》(市人民政府令160號)、《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度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6]1607號)和《關于印發<2016年合肥市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勘察設計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建[2016]22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工作,在全市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市城鄉建委于10月20日~28日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在建項目進行了建筑節能專項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各縣(市)、區、開發區共自查自糾項目386個,建筑面積2414萬m2。在此基礎上,市城鄉建委按照“關于開展2016年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專項檢查方案”的要求成立檢查組,對全市12個單位進行了檢查(蜀山區無節能施工項目,暫緩實施實體工程檢查),隨機抽查了14個在建項目,總建筑面積22.67萬m2,其中綠色建筑項目3個,建筑面積3.34萬m2。
本次檢查, 檢查組查閱了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的書面材料,查看了工程項目圖紙及相關資料,對工程現場外墻保溫和節能門窗工程實體進行了剝離查驗,并對節能材料與產品質量進行現場實物檢查和隨機封樣送檢。這次檢查包括了工程建設中設計、施工、監理、保溫材料、墻體材料和節能門窗供應等各環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執行情況,以及過程中各實施主體的質量控制行為。通過檢查,基本掌握了全市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在施工圖設計文件設計、審查、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對未按標準、規范要求進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設計、施工的項目提出了整改意見,對情節比較嚴重的下達整改告知書和執法告知書。
從檢查情況看,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認真對待本次檢查,工作中能積極貫徹國家、省、本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方針政策,注重建筑節能工作的監管和專項檢查工作。
從本次抽查項目情況看,大部分工程實施主體都能自覺落實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要求,做到建筑節能信息公示,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資料基本齊全。在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材料檢測、質量監督、驗收等環節,都強化了節能全過程監管。新型墻體材料使用較為規范,未發現違規使用粘土磚現象,經過對資料審閱、現場檢查來看抽查的項目均購買使用了新型墻材。部分項目違反了《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和《合肥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的規定,違規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砂漿。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在設計、施工階段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均達到100%,實體工程質量總體受控,但綠色建筑發展尚需進一步推進。
二、存在的問題
各單位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從各實施主體來看,主要共性問題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設主管部門
1、個別部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管理機構不健全,無人員編制,節能管理力量薄弱,監管力度不夠,無法保證工作進度和質量;
2、四個縣對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重要性還是認識不足,未按照《安徽省民用建筑節能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和《關于加強新建民用建筑設計方案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規[2014]129號)的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強制性綠色建筑標準;
3、少數部門對建筑節能工作的宣傳、培訓不重視,對項目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情況監管查處力度不夠;
4、《合肥市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合肥市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推廣、限制、禁止使用目錄>(第一批)的公告》的貫徹落實情況尚待加強。
(二)參建主體單位
1、個別建設單位存在明示或暗示設計施工單位不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規定的情況,開放式內街和采光井外墻不做保溫在個別項目上比較突出;部分項目變更節能設計后,未按正常程序重新報審,節能公示牌內容不完整或與實際情況不符。
2、部分設計單位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未見綠色建筑相關內容或綠色建筑設計說明過于簡單,通過審查的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方案文本中的內容未能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得到落實;部分設計人員節能設計把關不嚴,節能設計中引用過期規范、設計缺項或漏項,節能材料、性能參數選用不當,節能設計專篇中外門窗傳熱系數、外墻平均傳熱系數與計算書不一致;部分項目圍護結構節點詳圖構造做法與建筑用料做法表、節能設計說明和節能計算書不一致,保溫材料的修正系數前后不一致;節能計算書不附建筑模型圖現象突出,體形系數、窗墻比等參數造假現象嚴重;個別項目計算模型與實際建筑存在一定的差異,設計深度不足、設計文件表達不到位、對標準規范理解不準確,施工圖設計文件中保溫工程施工范圍表述不明確等。
3、個別審圖機構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審查把關不嚴,出具的審查意見不具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特別是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審查形式化現象比較突出。
4、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要求編制節能專項施工方案,或編制的內容缺乏針對性,不能有效指導施工的現象較普遍,個別項目節能專項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查后未蓋公章和注冊章;個別項目存在施工現場節能材料、節能門窗型式檢驗報告檢測內容不全、材料進場未做復驗、無法提供產品合格證等現象;施工單位擅自采購非系統供應商配套供應的保溫材料,違規選用禁止或未經推廣、備案的節能材料與產品;部分項目設計變更后,未對施工方案進行相應修改;個別項目不按圖施工,保溫層材料、厚度與設計文件不符,熱橋部位未做保溫處理;部分項目隱蔽工程缺少施工驗收記錄和影像資料。
5、監理單位施工過程中未進行有效過程控制,部分監理單位對進場材料把關不嚴,未能認真核驗節能材料質保資料,把不合格材料按合格材料驗收確認,有的甚至不履行驗收確認義務;對不按圖施工和設計變更未經審圖機構審核等違規情況未進行有效制止,或提出異議后對于是否改進沒有跟進監督,也未及時報告質量監管部門,對不符合驗收條件的隱蔽工程和分項工程予以驗收,且節能隱蔽工程監理資料缺失。
6、個別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未能認真履行職責和義務,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準確、可靠性有待商榷。
7、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雖逐年增長,但在如何與建筑更好地結合、如何提升推廣應用水平等方面的措施不多,特別是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設計文件深度不夠,外墻、陽臺外掛太陽能集熱板安全措施缺乏。
8、節能材料和節能門窗沒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材料復試,或者雖送檢復試,但復試項目漏缺、檢驗批數量不足等,甚至部分項目存在先施工后復試的現象;部分工程項目原材料復試、實體檢測資料及見證取樣資料不完整;節能門窗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節能認定和備案;個別項目新型墻材產品未按要求及時進行銷售登記備案。
三、處理意見
此次檢查共對8個項目下達整改告知書,2個項目下達執法告知書。
(一)通報表揚。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建設發展局認真貫徹國家和我市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方針政策,注重監管和專項檢查工作,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推進工作成效顯著,自檢和迎檢工作準備充分,資料完整,給予全市通報表揚。
合肥新站高新區建管中心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要求納入工程質量報監前置條件,有效推進了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的落實;巢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節能工作機構健全,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制度;包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項目現場建筑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較嚴格,節能保溫工程質量較好。對新站區建管中心、巢湖市住建局、包河區住建局予以全市通報表揚。
安徽福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屬保溫節能產品生產和施工一體化專業承包企業,在本次檢查中表現突出,所抽取的3個巖棉板外墻薄抹灰保溫系統的受檢項目,系統產品統一、施工管理有序、標準執行到位、資料規范齊全,給予全市通報表揚。
(二)通報批評。肥東萬客達行生活家廣場項目建設單位肥東萬客達行置業有限公司未對開放式內街進行保溫施工,施工單位福建華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保溫工程未按規范設置系統變形縫;高新區語音云大廈項目建設單位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綠色建筑設計、施工;廬陽區國文置業大廈項目設計單位上海堯舜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未進行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圖單位安徽省皖江審圖有限公司未嚴格執行審圖要求;巢湖市愛巢國際花園項目設計單位中外建工程設計與顧問有限公司體型系數和北向窗地比計算結果失真;新站區家天下北郡項目設計單位上海眾鑫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圖設計中綠色建筑專篇設計深度嚴重不夠;長豐縣融科梧桐里二期項目建設單位合肥聯中智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和節能門窗未按相關規定執行;瑤海區先鋒大廈項目監理單位合肥工大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活動不規范,未見平行檢驗記錄、無隱蔽圖片,旁站記錄不具體,內容與圖片不符;巢湖琥珀新天地項目施工單位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外門窗與洞口間彈性閉孔材料填充不符合要求。對于上述單位的違規行為,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全市通報批評。
(三)依法處理。對“廬江碧桂園”、“國文置業大廈”兩個項目,現場下達了執法告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并移交市建設監察大隊依法處理。
四、相關要求
希望各相關責任主體通過此次專項檢查,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落實好以下幾點:
(一)提高認識。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成為國家戰略性布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并提出了依法規劃、建設和管理城市,加快發展綠色節能建筑,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廣綠色節能建材和技術等建設要求。相關責任主體應高度重視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領會并落實好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加強領導。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應盡快健全機構,強化對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的監督管理,提高對綠色建筑相關文件的認識和執行力度,確保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筑規定的貫徹執行。
(三)強化施工管理。施工現場應強化對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的備案管理,保證建筑節能材料進場報驗及時有序和見證取樣檢測,強化施工現場影像資料存檔管理;
(四)加強質量監管。把保溫工程樣板層(間)引路和實體檢測落實到實處,確保國家建筑節能政策的執行。嚴格按照建筑節能、綠色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的要求,嚴把施工圖設計審查關、施工現場管理關和節能專項驗收關,強化對節能施工的管理。努力將我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再提一個檔次。
特此通報。
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