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綠勘協﹝2025﹞13號
各會員單位:
《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先進個人評選辦法》經協會2025年5月28日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先進個人評選辦法》(合建綠勘協﹝2020﹞2號)同時廢止。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關于印發《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先進個人評選辦法》的通知.pdf
合建綠勘協﹝2025﹞13號
各會員單位:
《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先進個人評選辦法》經協會2025年5月28日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先進個人評選辦法》(合建綠勘協﹝2020﹞2號)同時廢止。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關于印發《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先進個人評選辦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