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辦〔2023〕1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合肥市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24日
合肥市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
品質提升試點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財政部、住建部、工信部聯合印發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以下簡稱《需求標準》)和《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文件精神,緊抓國家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試點機遇,積極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推廣應用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著力打造宜居、綠色、低碳城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在全市范圍內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促進綠色建材產業發展。2年試點期內(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項目試點不少于20個,項目應采購獲綠色建材認證產品,綠色建材應用比例不低于70%,建成后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力爭2025年覆蓋全部政府采購工程項目。
二、試點范圍
試點期內,將全市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房、廠房、倉儲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納入試點項目范圍。試點項目原則上應于2025年7月底前竣工,對于較大規模試點項目,可適當延長試點時間。試點項目在全市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選取,其中,市本級試點項目由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文旅局、市體育局、市建投集團、市濱投公司、市城改集團等投資主體負責組織申報和實施;各縣(市)區、開發區試點項目由各地政府(管委會)負責申報和實施。各項目申報主體需梳理上報所屬全部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鼓勵各地各部門增加申報納入試點項目數量。
三、政策措施
(一)應用完善需求標準。
根據財政部、住建部、工信部印發的《需求標準》,推進我市試點項目可研編制、設計、工程招投標、采購、施工、檢測、驗收等工作。同時,結合我市實際,有針對性地優化完善相關需求標準,同步報財政部、住建部、工信部備案。(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公管局、市財政局、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二)建立綠色建材目錄。
根據綠色建材產品標準,分大類、分品種對不同的綠色建材進行應用分析,將成本合理、技術成熟、應用市場較廣的綠色建材(含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納入綠色建材目錄,在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推廣,同時鼓勵引導社會投資項目使用。(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公管局)
(三)建立全程審查機制。
試點項目將需求標準嵌入可行性研究、設計與審查、招標采購、項目施工、性能檢測、履約驗收等階段(詳見附件1)。建立事前審查機制,在可研、設計階段,源頭審查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需求標準應用等,重點加強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檢查指導。建立事中跟蹤監督機制,指導和督促建設、施工及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環節采購及應用綠色建材。加強綠色建筑事后專項查驗工作,在查驗工作過程中對照有關標準查驗綠色建材應用情況。(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公管局、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四)推進批量集中采購。
探索確定實施批量集中采購的通用類綠色建材種類,按季度梳理統計試點項目中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的綠色建材應用數量,定期開展批量集中采購,降低建設成本,促進綠色建材生產企業做大做強。探索建立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項目通用類綠色建材需求征集機制,發揮政府采購集采優勢,拓展政府采購服務范圍,引導非試點項目擴大綠色建材應用。(牽頭單位:市公管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五)構建電子交易平臺。
搭建綠色建材產品平臺,建立“綠色建材館”,集中展示推介經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引導各類工程項目建設主體注冊登錄平臺,線上采購綠色建材產品,實現綠色建材采購電子化,重點推進試點項目線上采購非通用類綠色建材及通用類綠色建材零星采購,以及社會投資主體線上采購綠色建材等。(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管局、市經信局)
(六)強化政策激勵引導。
1.提高試點項目工程價款結算比例,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應當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5%。(牽頭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配合單位:各級財政部門)
2.對通過“綠色建材館”線上采購綠色建材產品100萬元以上并實際應用于工程項目建設的社會投資主體,優先推薦申報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安徽省建設工程“黃山杯”獎、合肥市建設工程“琥珀杯”獎。(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3.引導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按照《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合政辦〔2023〕7號)要求,對新建民用建筑達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的,根據建筑面積分別按100元/㎡、150元/㎡、50元/㎡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4.支持獲得綠色產品認證企業購置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按其當年繳納保險費給予最高30%財政補助,緩釋綠色建材企業環境污染風險。(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5.引導智能建造服務企業積極參與試點項目建設,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提高施工過程的安全性。(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6.鼓勵綠色建材生產企業通過“政信貸”金融產品申請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給予利息補貼,提升企業的綠色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四、工作計劃
(一)確定試點項目階段(2023年7月底前)。
市本級投資主體和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本單位、本區域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進行梳理后,將適合作為試點的項目上報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見附件2,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市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等部門及有關專家進行初評,提出試點建設意見。對初評通過的項目,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試點項目文件,確定試點項目。
(二)項目實施階段(2023年8月至2025年7月)。
試點項目確定后,由采購人組織相關責任主體推進項目實施。2024年7月底,對試點項目進行階段性驗收,組織召開現場會交流工作經驗,進一步推進試點工作開展。2025年7月底前,完成試點項目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前,采購人應組織對綠色建筑、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進行專項驗收,形成專項驗收報告并對驗收結果負責。
(三)總結上報階段(2025年7月底)。
總結經驗做法,形成總結報告,并向財政部、住建部、工信部提交試點工作總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的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試點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責任分工配合協調,做好試點項目的實施、部署和總結,確保試點工作圓滿完成。〔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經信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強化項目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調度市本級、縣(市)區、開發區試點單位工作進展,統籌協調解決項目推進及工作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三)建立考核機制。市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公管局,負責建立試點項目考核制度,按照項目實施進度和實施質量分項目進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四)加強績效管理。加強對試點單位履行政府采購政策情況的績效評價,全面統計試點項目綠色建材使用種類、使用數量、應用比例等情況,綜合評估試點項目使用綠色建材的整體效果。將績效評價結果與試點單位年度項目立項、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掛鉤,引導試點單位采購綠色建材。(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經信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五)開展宣傳培訓。市城鄉建設局、市經信局等部門做好綠色建材應用推廣宣傳培訓工作,擴大企業知曉面,引導建材企業積極參與試點,促進傳統建材企業向綠色建材企業轉型升級。市公管局和市財政局做好綠色建材采購的宣傳培訓工作。〔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公管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發揮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作用。發揮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等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及第三方機構作用,為相關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服務。(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附件:1.試點項目實施步驟
??????2.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附件1
試點項目實施步驟
項目采購人及有關各方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以下簡稱《實施指南》)要求,推進各項目建設環節實施。
一、可行性研究階段。試點項目建設單位(以下簡稱建設單位)要將《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以下簡稱《需求標準》)要求嵌入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工程可研編制、設計階段對政府采購工程試點項目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明確綠色建材應用比例、裝配率目標值和全裝修要求。(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二、設計與審查階段。一是在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應在《綠色建筑設計專篇》中進一步明確綠色建材各項技術參數、編制綠色建材使用量清單、核算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等《實施指南》要求的內容。二是工程設計成果文件應包含技術規格書,技術規格書應明確機構材料與構配件、建筑裝飾裝修材料、設備設施等綠色建材的指標要求。三是設計單位應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對照《需求標準》等規范要求進行項目設計,在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嚴格按照《實施指南》要求執行。四是采購人應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對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落實《需求標準》進行評估,并出具意見;未要求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項目,采購人應當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節點之前向市城鄉建設局提交落實《需求標準》的承諾書。(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三、招標采購階段。一是采購人編制工程量清單、確定政府采購最高限價或招標控制價、編制采購文件(含工程招投標文件)和擬定合同文本時,應納入《綠色建筑設計專篇》中的相關要求。二是采購文件和擬定合同中,應要求綠色建材供應商在參與采購活動時提供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證書或檢測報告或《需求標準》中明確由企業承諾的指標,供應商提供企業承諾書。三是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城鄉建設局、市公管局探索研究批量集中采購的通用類綠色建材種類。(牽頭單位:市公管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四、項目施工階段。一是采購人應健全工程質量管理體系,采購人的項目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承擔組織和管理的首要責任,并指定專人承擔綠色建材采購及使用的質量管理職責。在項目開工前,采購人結合《需求標準》組織專項會審,開展設計交底并形成書面紀要。二是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需求標準》的規定以及相關建設工程標準進行施工,并建立綠色建材進場專項臺賬,及時開展自查自糾。三是設計單位應提供相關技術標準,協助指導施工單位進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施工。施工過程中,若發現設計文件涉及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的內容有不明確或錯漏之處,由設計單位進行補充、變更,涉及重大變更的應及時提交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相關標準不得低于《需求標準》的規定。四是監理單位嚴格按照綠色建筑與綠色建材專項監理實施細則開展監理活動,現場監理工程師應具備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相關的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熟悉《需求標準》,全面掌握設計文件、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相關內容。五是采購人、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按施工驗收規范的要求,做好綠色建材的進場檢驗工作,檢驗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現場。六是建設單位按照《實施指南》第三十條要求,對試點項目建立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專項資料檔案。七是市城鄉建設局應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監督管理,推進項目順利實施。(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五、性能檢測階段。一是采購人負責試點項目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性能檢測的組織和管理,按照《需求標準》的相關要求在材料進場和履約驗收階段開展檢測報告核查以及相應的實體檢測,其結果作為驗收的重要依據。二是檢測機構應符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并通過資質認定(CMA)。采購人可優先選擇同時具備實驗室認可(CNAS)資質的檢測機構。三是在綠色建材進場檢測時,施工、監理單位應當核查質量證明文件,文件不齊全的建筑材料不得入場。綠色建材進場后按照建設工程相關驗收規范進行復驗。施工單位確保提供的檢測試樣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采購人和監理單位應對取樣和送檢進行見證并確定真實性。(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
六、履約驗收階段。一是竣工驗收前,采購人應組織對綠色建筑、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進行專項驗收,形成專項驗收報告并對驗收結果負責,驗收結果不合格的,竣工驗收不得通過。二是試點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應申請相應星級的綠色建筑標識。三是試點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應當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5%。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按照施工過程的時間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并據此在合同中約定支付計劃,對周期內已完成且無爭議的工程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管局、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