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綠勘協〔2023〕6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合肥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弘揚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調動我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行業的積極性,促進我市綠色建筑工作深入開展,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評選范圍為全市城鄉建設系統(包括市、縣(市)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學會、在肥高校、科研院所及開發、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檢測、技術咨詢、建筑節能材料生產企業等)以及其他為推動我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作出積極貢獻的個人。
擬評選表彰先進個人不超過20名。
二、評選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方可申報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先進個人: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法律、法規、規范和強制性標準;
2.愛崗敬業,能熟練掌握并運用有關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規范、規程、標準,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在本職工作中成績顯著;
3.熱愛本職工作,積極鉆研業務,勤奮進取,無私奉獻,作風正派,勤政高效;
4.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強,團結同志,能夠在本單位起模范帶頭作用,受到單位和社會的好評;
5.本年度內未發生相關事故、較大影響的投訴案件或不良行為記錄。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先進個人須按要求填報申報表(見附件2),其中的主要事跡要求內容真實、重點突出,字數在500字以內。
(二)申報材料(含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等)一式六份,采用A4紙,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三)請有關單位認真做好申報工作,于2023年6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我會秘書處,并請同時提交申報表的電子版到指定郵箱。
(四)申報材料報送地址: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09號2樓。
聯系人:劉從、王娟
聯系電話:0551-62655262、62638005
郵箱:hflvkan@126.com
附件:1、合肥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先進個人評選辦法.docx
3、關于開展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先進個人評選的通知(合建綠勘協(2023)6號).pdf
2023年5月26日